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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政府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17-09-29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及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孝感政规〔2017〕4号)等有关法规,我市公开向社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行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招聘人数和岗位

执勤战斗员10人(限男性),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2、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

(五)男性,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或有驾驶、摄影、汽修等专长的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和地点

1、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灭火救援岗位人员按战备要求进行排班执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周轮休。如遇重大节日或重大保卫任务需要加班执勤,任务结束后,按实际加班天数可补休。同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2、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每年一次带薪年假,时间10天。

4、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招收工作由汉川市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步骤为: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

汉川市西湖大道碧海蓝天对面(汉川市公安消防大队二楼),联系电话:15907295109,联系人:毛哲。

(三)报名方式:

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毕业证)、健康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汉川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体能测试、政审时间、体检时间(指定医院费用自理)、岗前培训等,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5、用工形式及待遇

培训考核合格后,市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备案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续订劳动合同。

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工资薪金:3500元起,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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